天津市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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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客户端
李家鼎
记者从天津市应急局了解到,据市气象部门预报,受台风“杜苏芮”影响,7月29日至8月1日天津市将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,此次过程影响范围大、持续时间长、短时雨强大、具有一定的极端性。强降雨主要集中在7月29日后半夜至31日傍晚,过程累计降雨量130~180毫米,局部250毫米以上。中心城区150~200毫米,北部地区120~170毫米,东部地区100~150毫米,最大小时降雨量60~90毫米。7月29日至8月1日海河流域大部分地区累计降雨量150~250毫米,局部350~450毫米,最大小时降雨量70~100毫米,强降雨主要集中在29日夜间至31日夜间。按照《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天津市防办经会商决定于2023年7月28日11时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。
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,及时上岗到位,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“一处一预案”,持续加强值班值守,保持通讯畅通,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,科学调度防洪工程,加强堤坝巡查防守,提前布防队伍物资,及时封控疏导交通,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。市区分部要组织水务、公安、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、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。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。文化旅游、商务、人防、住建、交委、城管等部门和各区要做好景区景点、地下商业设施、人防工程、在建工地、危陋房屋、交通运输、轨道交通、户外广告牌、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。各涉蓄滞洪区防指要加大群众转移安置、危化企业自保措施检查,及时转移安置人员,做到应转尽转、应转早转。蓟州区防指要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、人员避险安置等各项工作。各区各单位要多平台、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、响应信息,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,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,减少户外活动,做好自我防护;根据预警,及时启动应急机制,果断采取“关、停、限、避”措施,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